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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身,正对着一张俊秀的脸:剑眉,高高的鼻梁上安静的架着无框眼镜,清澈的眸子躲在擦得很干净的镜片后面,胡子刮得很干净,肤质很好。
定格的一瞬,我竟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抢在他前面开口:“我来还书,不好意思,没打招呼就借走了,耽误你看了,真不好意思。”语速很快,因为紧张。
凡事诚为先,在那双平静的眸子变成火海之前,先发制人无疑是防患于未然的最好形式。
“呃,没事儿,我不急用。”——多么善良的同学啊!我心中一边感激涕零,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被打或者被扭送相关机构面对一个踩着4cm高跟鞋的女教导主任之类的人物。
“那我走了,byebye”——不容你变卦,俺老孙先走了。
“你哪个学校的?”他冲我喊。
瞬间冷汗爬满背,转过身,“X中”——难道他认识我们教导主任?!后果很严重!!
“不错,早点回家”他露出一排皓齿。
白羊座的人是好奇的。冒着被翻盘的风险我还是端详了这个英气的过客,相比我略带时尚的装扮,伊蓝色粗布裤子,格子上衣的装扮可谓中规中矩。如果《现代汉语词典》有图文版,那么斯文或者书生的配图一定是他。
挥一挥衣袖,彼此的背影缓缓出画。
回家的路上自言自语:“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那时候对于帅气男孩子的感觉自我评价为羡慕成分居多,也许是自己皮肤差一些的缘故,遇到这种白净帅气的男生总是想靠近,心理上归结为物以类聚。当然,那个海滨城市里肤质好的男生少之又少,也许是气候的缘故,以至于回到北京后遇见那些个巴蜀男女,总是不厚道的想拿着放大镜上去找毛孔。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处在一种犹豫的状态——去不去医学院自习。作为自己学习效率最高的风水宝地,放弃实在是可惜,但冒着被K的风险贸然行事,显然不符合鄙人处事风格。
顶着乌云的日子和旧女友划清了界限,就是那个演戏的,和新女友纯洁的发展到了拉手——那双手那么的柔软细腻,以至于触摸的瞬间就有犯罪的冲动(当时她未成年),不过因为是拉起她的手飞奔进学校(快迟到了),所以外部环境否定了犯罪的可能。
至今无人打破那触感记录。男人的手怎么保养都不能和女人并驾齐驱。
顺便提一句,一年后那个演戏的进了音乐学院,升级为我大学时代的梦魇。毕业后去向不明,留下其产下某业内人士私生子的传闻。直至几天前在QQ上偶遇,问我是谁,不答,在北京么,不答,一夜情么,省略号。她显然不记得我的QQ,戏子终究是戏子。借此进一步肯定自己看人很准的特点——第一次见她时,Gary问:“怎么样?”答:“bitchy……”
两周之后,我又坐在了那个宽阔自习室的角落里,听着相同的曲子,做着今天看来大同小异的练习题。
一个月,我没有再遇到那个男生。
两个月零一周,我们成了好朋友。
六年后,我在他的婚礼上喝得不省人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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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先在此恭祝各位看官节日快乐!朋友问我为何不继续?坦白说我怕真要完整的把东迹写圆满了,那些雇我当爱情顾问的哥儿们姐儿们绝对直接炒了我——整个一爱情骗子嘛……
玩笑归玩笑,故事还是要继续的,当然个把情节不免落入俗套。试问谁热恋的时候没看过电影、压过马路、送过礼物、筹备过浪漫晚宴,享受过伊甸园之欢……我个人把这种爱情形式的高度相似性归结为射箭的都是邱B特,如批量引进邱a特、邱p特、邱x特……各种形式的爱情必然争奇斗艳,全球上下奇葩绽放,一片繁荣景象。
爱情就是无聊的文人写出来骗人的。即便这样,世人还是接踵磨肩前赴后继的奔向围城入口,一颗红心N手准备的消失在百花深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开会,只能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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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某日朋友问我这几年在圈子的所感所悟,犹豫了半天,引上述诗句作答。
一直以来想把这几年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作个小结,然后真正下笔的瞬间却发现无从起笔,无论是我思我想我在的角度,还是无思我想非我在的姿态,似乎都不能将情、欲、色、戒一一陈述到位。
索性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1. 蓝色大门

我叫东。
每年夏天,炽烈的阳光下,浅浅的海水,金色的沙滩旁总有一张灿烂的笑脸。我游泳很烂(您想成长的过程中到处充斥着诸如某某游客溺水云云的新闻这家长能让你进深水么),但每年夏天都会扑进大海的怀抱,晒得很黑,大概上辈子真的是某海洋生物吧,与生俱来的遗传了亲水性。
回到北京,这种亲水性具体表现为喜欢泡澡。
从学校出发,20分钟的自行车追逐比赛,2小时水中嬉戏,一帮男男女女就这么挥霍掉整个下午的时光。那时候的自己虽然和现在一样——瘦,但确实是很结实的,六块腹肌(至少),静的时候曲高和寡,动起来活宝一个,篮球、排球、足球皆有参与,朗诵、声乐、钢琴样样精通。
那年的女朋友:美女,学戏剧的,拍过电视剧,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追到她的原因很简单——我成绩好、乖——也是,当身边的男孩子都谈论初夜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自慰具体怎么实现,只知道这是件不好的事情,远离之。
话说当时追这女孩的男生不止我一个,最终pk下去了班里的头号帅哥,篮球特招生,我的死党——Gary。
为什么?
潜意识里面告诉自己,不能让Gary毁在这女的手里。然而,我也没有被这女的给祸害了——没多久她就转学了。
无忧无虑的逍遥日子被即将到来的高三的黑色岁月无情的吞噬。Gary告诉我伊要远赴澳洲求学,告别的夜里约在一个沙滩上,一瓶一瓶的灌啤酒,放电影般的一同回忆了伊教我打篮球、一起拿4*100米冠军(我三棒他四棒)、一起做饭吃饭、一起腐败Mizuno跑鞋(那时候我俩很鄙视adi nike这等烂大街的牌子)……然后韩剧般的站在海水里抱头痛哭,互换了纪念品——各自的作业本,旨在督促彼此好好练字。回到家又翻出来他送的《我要我们在一起》一边听一边继续抹眼泪,直到第二天起床发现可以羞死熊猫了。
那晚的海水,墨黑色,天海相接处偶尔泛出白色的笑容,很狡黠。
褪了色的日子被时间蹂躏的愈发苍白。偶尔抬头看天,那架飞机载着我曾经的快乐呢?地球照转,时光飞逝,和Mike、Lily等死党联系越发紧密(我们同级不同班),集中表现在考试前通气考试答案,抄作业,研究电影,评论音乐。于是快乐的记忆就被遗落在某路公车的最后一排,高谈阔论,童言无忌。
许多年后的某天我试图在同样的公车上捡回那些记忆碎片,却发现公车早已调整了行进的线路。
直到今天我都对医生没有免疫力,对该职业更是无限神往,这也就不难想象当年我跑到某大学医学院的阶梯教室奋笔疾书、提前感受氛围的场景,救死扶伤真是一件无比伟大的事情!
那一天适逢周末,随便套了件esprit的毛衣,当季流行的esprit工装裤,(就是裤腿上还是俩大口袋的那种),斜挎上奶白色帆布背包,抱着几本常用的习题集,拎上水壶,搭公车来到医学院自习室,找了个靠近暖气的位置坐下来。下午三点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身上,塞上耳塞,德彪西的《月光》,拿起铅笔开始做题。
人总有不时之需。解手回来,发现桌上多了张字条:同学,衣服哪买的?答:esprit。这在当年算是相当奢侈的一套行头,没有折扣,很容易从那些个没有设计感的品牌中凸现出来。
把纸条放到邻近的桌子上,继续做题。来拿纸条是个女生,行为举止让我想起了售票员阿姨。
题海。跳出题海。无穷亏的题让人睡意朦胧。趴在桌上休息的时候无意碰掉了位子里的一本书——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卫生出版社统编教材。这书对于一心想成为医生的我无疑毒品一般的诱惑。
拜读,起兴,邪念四起。
我带走了它,留下一张“借读一晚,明日归还”的字条。
事实上那天晚上回家我就把时间交给《创世纪》了,看来戒毒也不是什么难事儿。第二天傍晚时候匆匆跑去还书,简单翻阅了一下,重点概念旁边都有几行隽永的字迹。“看来书的主人也是一个好学生——和我一样”我想。
还书的过程异常顺利,丢下就溜,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谁料刚溜到门口,一只大手落在肩上,把我拽了回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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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 [无定·东晴西雨]
2008-01-04
当一个人的生活趋于平淡,爬格子的愿望看起来也就愈发的苟延残喘般。
不是我不想写,而且日以继日的千篇一律,岂不是恶心看客?!
朋友劝我把2007小结一下,想了良久,俩字——很多。收获很多,失去很多,经历很多,错过很多。
以下为流水账。
1. 老房有喜

人生的第一次置业完成。北京东北方向的某住宅小区的工地正如火如荼的添砖加瓦,迎着刺眼的阳光我仿佛看到两年后站在29层落地窗前的自己光着身子远眺京城美景,呃,手上再来包薯片,要番茄味的。
小户型,紧凑,方正,不犯风水禁忌。简装修,精装饰。
卫生间,防滑瓷砖。与卧室的隔墙部分改为透明落地玻璃,可直观卧室内电视,全套杜拉维特洁具配高仪龙头,墙壁内置防水隐形Bose音响。方形无棱洗脸盆,防水深色橡木台面,柱状半高龙头,双人空气动力花洒应该为标配选项。墙面留深槽,内饰淡黄色灯光,各色海螺,烛台。
主卧。地板。全套heavenly bed(不知道能否空运),32寸液晶电视,低衣物柜(由于放睡衣、叠好的衬衣等小物件),落地衣柜(大件衣物)。
书房。地板。纯白色落地书架,boysloft形式设计,类似库哈斯的某件作品,有建筑的层次感,背面墙壁刷纯净蓝色,可以理解为蓝天白云的遐想世界,亦可看作是海洋与白浪的和谐统一体。纯白色工作台,一面墙大小,两台电脑。yamaha 121钢琴一架。
客厅。瓷砖。北欧风情沙发及茶几,cavalli方毯。sharp 42寸液晶电视,b&w音箱,多媒体控制系统,马兰士功放。餐厅和洗手池的墙面改造为水族箱,灯鱼500尾,皇冠草做远景。
厨房。瓷砖。整体厨房,五金和水管用材考究即可,永绝爆水管后患。
各位还有什么建议想法,不吝赐教。
2. 点线工作
转正之际,薪水倍涨;工资改革,年薪骤降。N次加息,挥一挥衣袖,随他去吧。没房的对着有房的哭哭啼啼,有房的对着银行贷款一声叹息。
印了名片,科员。
国企,就这么恶心。
3. 爱情字典
爱可会永远?当然。除了他,我还能爱谁!我对自己说。
我对别人说:
我想要的 你却给不了 爱情至今只剩下拥抱
我感觉你想逃 我却放不掉
麻烦你来陪我苦恼
我想爱的 我拥有不了 缘份强求谁都受不了
昨天开的花朵 今天却谢了
伤心一朵 幸福一朵 知多少
默默的放弃,放弃某个心仪已久却无缘份的朋友,放弃某种投入却无收获的事,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放弃某种思想,去重新开始,在新的时空内将音乐重听一遍,将故事在说一遍。
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真正拥有的,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真正铭刻在心的!人生很多时候需要一对宁静的关照和自觉的放弃!
世间有太多的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从未有过吻痕,却深知爱的滋味。
不知道怎么写下去了,不写了,算是个逗号,以后想起来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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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取自周董的新歌。听过secret的OST,所以当钢琴声想起的时候,我又以万能第三者的角色出现在湘纶和小雨的爱情里——我太性情中人,朋友如是说,我不以为异。
讲一则故事,很俗的。
从前有一个蒲公英,和一条小毛毛虫,有一天蒲公英爱上了毛毛虫,向毛毛倾诉爱意。毛毛虫听了说:“不行,你这么轻浮,随便就会飘到我找不到的地方。”蒲公英说:“不会的,我会等到你变成蝴蝶再和你一起飞走的!”毛毛虫想了想:也是,到时候反正我也能飞了。
于是,毛毛虫和蒲公英相爱了。
每天蒲公英都要问毛毛虫一次:“你什么时候能飞啊?”毛毛虫说:“不知道,总会有一天吧!”只是,有一天蒲公英没有问,而是说了一句:“毛毛虫,风来了,我爱上了他,要跟他一起走了!”毛毛虫说:“为什么?当初你不是说要一起飞吗?你怎么能反悔呢?!”蒲公英说:“对不起,你太慢了!我的本性就是要飘的,我身不由己!有一天当风带我不走的时候,就是因为我不年轻了,我老了,我就会安心地找到土壤,结婚、生子!”
还有一则。
毛毛虫和蒲公英相爱了。蒲公英羡慕毛毛虫可以四处走动,喜欢听毛毛虫给他讲外面发生的趣事。每一次,毛毛虫给她讲完外面的事情,都会向他承诺,等有一天他一定会带她走,然后两个人再也不分开。每当这个时候,蒲公英总会幸福的笑着,心中充满了期待!
可是有一天,毛毛虫突然不见了,蒲公英呆呆得站在那,想从她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打听,却始终没有人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蒲公英伤心地哭了,她以为毛毛虫再也会不来了,她的梦碎了!直到有一天,风从她身边经过,蒲公英又在一次问起,风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一直盼着他回来呢?”他感叹她的痴心。“因为她答应过我,有一天会带我离开这,去很多很多的地方!”风笑了:“那我带你去好不好?”蒲公英望着他温柔的眼神,想起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毛毛虫,跟着风走了。
又过了几天,毛毛虫回来了,不过他现在的名字叫做蝴蝶,他飞快的飞到蒲公英生长的那块地方,却发现那只剩下光光的杆,他的蒲公英已经不见了!毛毛虫不甘心,他在那等啊等啊。他还没有带她去环游世界,还没有完成他的诺言,而这个时候,蒲公英就在不远处望着他,这时的蒲公英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风在半路就抛下了她,她落在了泥土里,生根,发芽,她再也不能跟他去环游世界了。
最后心灰意冷的蝴蝶离开了那株已经枯死的蒲公英,跟着他的同伴飞走了,只剩下蒲公英一个人站在那里,默默的祝福毛毛虫可以找到一个同他一起环游世界的人。以后,每当有孩子离开她的时候,她都会告诉她:“把握住那段你曾经拥有的爱情!”
谁是谁的彼岸,谁又是谁的永远?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
朋友说我三面体,集体生活的幽默开朗,独倚高楼的冷峻忧郁,琴凳上的曲高和寡。我说,四面体,还有一个文字中的我。
最近比较宅。自己的痛苦来源于思念,这种思念是对于逝去的幸福的一种缅怀。黑夜的我和白天的我好想是两个永远无法重合的,因为白天总是不会懂得夜的黑。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象是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滴一滴化成热泪;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象是欣赏一副残酷的美,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告诉自己,坚强面对——歌里是这么长的,至少。
早早说他要给我秀一下他收藏的名表,兴奋得彻夜未眠,我的msn签名已经改成“唐格拉斯的腕表”——基督山恩仇记里的句子——唐格拉斯的腕表,是一只宝玑名表,昨晚才给上链……

就此搁笔,与其说写作要坚持,不如希冀有人发明一个笔头能跟上思维的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