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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更新的不及时,不仅仅是懒惰,也有忙碌。
也许很多人对故事的进展早已经淡漠,也许文字确实琼瑶了点,不过该继续的总要继续,有人看,有人厌,无所谓的。

未完成的插曲
钱柜。clark在忘情的演绎《领悟》,音符轻易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画面由此氤氲开来……
“借书事件”轻易的被时间漂白愈发让我相信Gary有时候还是会说些定律的——每次他被甩都摆出他的时间论:不出两周她就会后悔,时间会证明。
事实是那些个女孩没有一个人后悔,而Gary总能在两周内找到新的女友,床上的不算。
记得有段时间师妹总是问我为什么不找女友,我说好女孩都认为我和Gary一样。
这并不是贬义的说法,很中性。Gary不是“朱”,亦不是“墨”。
Gary家境殷实,父母是中国第一批下海的知识分子,在地产和酒店行业有不错的人脉和口碑,与道上的渊源颇深。Gary的母亲掌揽公司大权,其父母是政界高官,权势从能让Gary母亲自购用地自行设计Gary's House可见一斑。
而Gary帅哥185的身高,雕塑般的身材,挺拔的鼻梁,可爱的酒窝,篮球俱乐部主力控球后卫的背景,怎么可能在校园中被忽略。如果非要找点不足,讲粗口吧,还有脸上的几颗痘,不过可以被阳光般的笑容淹没。
那时候一直这样认为:和Gary在一起,自己也会越来越帅。这又要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受狐媚娘照着白素珍的画像脱胎换骨影响,相信按照英国学者细胞模仿理论的发展,自己的细胞会逐渐模仿Gary的美貌因子,进而实现缓慢转型;另一方面要邪恶一点,和Gary站一起的瞬间就能暗示别人自己学院派的风格,可以迅速的在钟情内在美的师妹们心中建立起良好形象。
事与愿违,内在美fans无一例外的认为我和Gary共享“一搂二抱三摁倒”的泡MM原则,天知道我真没那心!
还有一个女孩知道,她用两年时间求证我的单纯幽默与善良,又突然抛下恨我一辈子的恶毒言语跑去了新西兰——就是那个多次问我的师妹。
我满脑的莫名其妙尚未消散,不久之后,师妹挽着Gary回国度假,当然这不算雷的,因为没多久我知道Gary的“一二三”原则不仅仅用来对待女孩……
回到正题,“借书事件”很快从我的缓存中被擦除,我又和没事儿人一样流窜于医学院的各自习室。紧张的学业加之不注意用眼卫生让我不得不造访眼科医生。你可能不相信,长这么大我没有走过就医的正式流程,直到大学我才知道看病原来需要先挂号,取药需要先划价。
父亲的好友是那座城市最知名医院的院长,通常一个电话就会有专车接我去医院,在实习医生的带领下直接和医生亲切会晤,然后和院长uncle寒暄的过程就会有人把药送过来。
这次的实习医生让我确信我真的眼睛有病!一身白袍的诺微笑着打开了车门,随后他扔出了一句让我间歇性失明的话——我爸让我来接你。
经眼科主任仔细检查,结论是分泌物之类的,需要清除。
“诺,你帮他处理一下。”——我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也该检查了。
“不用紧张,你们认识吧,院长的儿子呢,很棒的,一会儿我再过来。”主任对我笑笑,留下渐远的背影。
我能不紧张么!我能不认识么!上次的账没结清呢!这世界最后的光明和那张看似光明的脸上阴险的笑容!
诺似乎说了些让我放松一类的话,而我做好了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借此寻仇的准备,满脑子的《二泉映月》。
事实上,处理完了我真的看不见了——两眼都被蒙上了纱布,说是避免感染,两天后换药的时候就能拆下。
两天,再次看到的世界已然天翻地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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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Clark的记忆碎片——记在25岁最后一天 - [内心戏·海水火焰]
2008-04-07
平行的两辆出租车上,两个男孩,一个在拍逝去的风景,一个在凝视另一辆出租车。少顷,一辆盘桥而上,一辆原路前进。定格。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位子占了好久,迟未提笔,不知从何写起,犹豫如何收笔,惶恐文采不够。
提笔的时候心突然一横,反正是记录和猪头的故事。
和Clark同学的故事像王家卫的电影,把原本连续的故事打乱拼成一个新故事——听起来更像是打麻将,一个人和了,推倒洗牌再来一把。
流水开始。
相识。
认识Clark源于leo当年的群,Clark是少数几个极其活跃分子之一,张口闭口的kick,处处暗示自己在生活中“管理员”的身份。他是红人,大家对他的ID顶礼膜拜。
那时候认定,这孩子不乖的。
相见。
每个人都有当艺人的梦想,尤其当你拥有一副还不错的嗓音。系里有比赛,遂准备到录音棚里体验一把,大家说,找Clark,他门清。
联系,交换电话,互留姓名。我们都是单纯真诚的人,就这么把真名字丢了出去。
那时候紫荆的配套并不完善,路灯可以忽略不计。我先到了,把坐标通过简讯发送出去。周遭黑漆漆的环境有点恐怖。
虽说那次见网友是办正事,还是有点忐忑的——他是帅哥,大家都这么说,我有点羞涩,朋友也都知道。
一个穿着帽衫板鞋貌似刚洗完澡的帅哥骑着山地车飞飙过来,我想大抵就是他了,事实如此。那辆车在学生中绝对是奢侈品,以至于后来被偷我一点都不奇怪,板鞋上画着很多星星,果然是个不乖的孩子——我都穿纯色的。
绕了山路十八弯,找到了录音棚。他和主人很熟,后来才知道这厮竟然是团长大人!
那是次失败的经历,善良的clark没有因为耳膜受不了中途离场,竟然就真的等我到最后。
回到寝室,短讯致谢,安静入睡。
和帅哥,应该是没有交点的。
聊天。
那以后的日子,QQ成了我们唯一的沟通途径。某天聊到各自的感情观,他说他谈了朋友就不会出现了,安心的过二人生活,我会找不到他,在网上。
乖与不乖的天平发生了倾斜。
后来他还就真的消失了一段时间,听说他去上海了,至于有没有感情生活,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再聊天。
突然有一天这厮又上线了,和以前一样,各种表情和kick一起往外扔,我想他又自由了,没聊几句,他说,毕业后他要去上海。没有伤感,只有祝福。
渐渐的熟稔,八卦的内容从跳槽到感情到后来的alex,无所不有,从HLL到CLL,很好很强大。
我说,有一天,我会去上海看你。
再见。
不是上海,是北京。今年的3月,clark因公来京,本来低调的行程这厮却安排的满满当当,还大言不惭地叫嚣:“你看你多重要,我留了这么多时间给你”——当时脑子里的反应就是直接kick到出租车外。
从金融街到雍和宫,这孩子电话短讯就没消停过,也罢,红人归来。
K歌的过程很戏剧,来者个个是高手,《领悟》——这歌真的很毒。
晚上的南锣鼓巷,肩并肩的感受北京的沧桑。他说,上海是座没有积淀的城市,没有感情,只有浮躁。
浮光掠影之后,渴望的是心灵的风平浪静。他很乖。
过客,大快朵颐,聊感情,聊人生,还有体重,Clark很匀称,如果继续跳绳的话。
他说你知道么,我msn第一个聊天记录溢出需要另存的人就是你。我只是笑,没有告诉他,我这边第一个溢出的也是他,在他另存的同时,我也在进行同样的动作。
他很重要,于我。
我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这样快过,送走了Clark,换来了莫名的伤感,舍不得,放不下。
捧着Clark送的生日礼物——今年的第一份生日礼物,眼前氤氲着24小时的定格……


某一天,某个城市,我会突然从背后搂住他,讲只有我们才懂的语言:“嘿,我想喝柠檬草炖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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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外一篇,流水账,关于周末。
1. 有多少银子用来腐败
如果周六晚上你在新天地发现一个低着头不停倒斥腿从西侧走到东侧麦当劳处消失的男生,那就是我了。为了单纯的目标径直前往某目的地,真的很锻炼身体。
Victor&Rolf coat、energie Ts、D&G Denim,Adi Original shoes外加一顶G-star的军装帽——低调的猫在mc角落啃鸡翅。
好友班小帅姗姗来迟,头发抓的很有型,打扮得很精神,黑色绒质上衣,紧身休闲裤。伊进门15s没发现我,忍无可忍的我招手致意避免出现无视我直接走到餐厅内部的尴尬场面。
去了新东安一家苗家餐馆吃饭,4楼。男女服务员两列纵队热烈欢迎我们的到来,又拍手又吹乐器的,喜安静的我着实被震了一把。餐厅装饰的古香古色,菜价却提前进入了22世纪,鉴于环境安静,算作环境费吧。
点了什么郎鸡,什么芦笋,什么豆腐,什么油醪糟,什么银耳汤。
没吃饱。
转战南锣鼓巷。过客。牛油果沙拉、番茄蒜茸面包、香格里拉鸡尾酒、百利甜奶昔——继续大块朵颐。
午夜,风寒,各回各居。
够流水。
2. 有多少青春值得等待
周日打球遇到老友,惊讶5年了对方居然没有变化,遂问其近况如何,答曰:“老了老了……”
5年,白驹过隙。
那时候的我们,曾经一起自习;那时候的我们,可以去彼此的寝室和居所;那时候的我们,可以放肆的讨论私密话题。
休息的当儿,提到了ex,对方说我已经是对方的前前前bf,我心想小子可以啊,才几年就换了4任,而他,依然是我的前bf。
那场分手,我失去了很多朋友,当亮晃晃的矛头齐刷刷指向我的时候,自己还是英勇的站了出来,我有错,错得离谱。那段艰苦的岁月清风和581给了我莫大的支持,这么多年,让我还是坚守着爱情的信仰。
朋友问我和L多长时间了,我总是淡淡的说大概再算就要走进第三个年头了?时间对于我们无非是一种装饰,可有可无,也许这就是生活。速食爱情的时代,我们仿佛另类。
路易威说爱情信仰与换几任bf无关,我说,那么信仰就只是一种信仰,永远不能落于现实。
3. 有多少朋友值得信赖
依旧是打球。
我一直觉得敢出来混就别怕爆露自己的身份,况且是知根知底的旧友。
每当别人遇到困难我总是很热心的帮助,既然有能力,为什么不帮?大家同道中人,互相拉一把理所当然,所以有人失业了,我说帮你物色一下好单位,有人失恋了,我要打去电话慰问一下——如果确实有必要的话。
但是面对我的咨询,一种无关自己利益的咨询为什么要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进行一番无关痛痒的说教?我想要的答案无非两种:一、知道,方便说,但说无妨。二、不知道或者知道不方便说,告诉我不知道。
在我被深深恶心了一顿之后突然想起了父亲的提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也许那个恶心的单位把所有人都传染的恶心、做作,也许真的是物以类聚——如果真的可以不把我算进去。
我甚至忘了,我是关系户,恩,干嘛要咨询别人,说不准哪天成了伊上司。
新朋友更容易要电话,问旧友要新电话反而会遭遇尴尬。
尾声:约班小帅生日当晚听音乐会被拒,遂诚招贤士一同前往,免费哦,北大最高级别演出票(其实还是很便宜),按blog留言时间顺序(sohu、bus同步有效),先到先得。贝多芬作品,钢琴,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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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那年烟花特别多
他叫诺。
名字符合他的气质。
诺结婚那天是周日,天气晴好,算命先生说是宜婚嫁的好日子。婚宴地点选在市区一处低调的高级酒店,传说某领导人对此酒店青睐有加。酒店整体淹没在层层叠叠的绿色中,区域不大,却曲径通幽,几幢泛旧的德式建筑零星散落在周遭,渲染着沧桑的色调。从门口步行10分钟就能到海边,以前我俩经常来此凭海临风。
通知我参加婚礼的不是诺,是我父亲。
没有惊讶,安静的买了通往那个海滨小城的车票。车行时间12小时之内的,父亲禁止我乘飞机。
婚礼前一天,收到诺的msg:“你会来吗?”
“当然。”
YSL白色衬衣,Prada黑色西装,Magnanni布洛格。拿哑光的发泥随便抓了下头发,Gio aqua雾里站了几秒钟,就接到司机的电话说车已经来了。
锁门前一秒,回屋取出一枚戒指,套进左手无名指,尺寸显然有些偏大。
司机说,新娘是位空姐,和诺是大学同学。
我想我认识。
住在小城市的好处之一就是去哪都方便,聊天的当儿,车子转进了酒店大门。四处用白玫瑰点缀着,应该是她。
她叫颖。
四目相视的瞬间,我们都笑了。我抿着嘴,她露出八颗上牙——很标准。
“等你半天了,诺说你回不来呢,他和我爸在一起,一会儿我叫他过来。”
“没事儿,让他忙吧。恭喜啊,这么漂亮的新娘今天一定被抢。”这话很真心。
这里的“我爸”具体指代哪一位呢?
“女人善变啊”我环视了一下身边的白玫瑰。
“呵呵,诺说你记性好,一点不假。”依旧是八颗上牙。
几年前,大学生活动室,颖说她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到处摆满百合花,我说:“百合在葬礼上才出现的,白玫瑰吧,如果你觉得红玫瑰俗的话”,那时的诺在一旁咯咯笑。
你永远看不透这位眼前穿着定制婚纱的窈窕女子,一如你读不懂那八颗牙后藏着的喜怒哀乐。
一双大手捂住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是诺,这个场景很熟悉,这双手我熟悉,这力道我也熟悉。
“恭喜恭喜”手还没伸出裤兜就被一把抱了过去,于是伸出双手紧紧地回抱,算是回应。
“你长高了”
“呃,今天鞋跟高。“我去看看uncle。”笑着离开。
到了屋外,空气不错,向着海的方向踱步,当视线定格在那一抹蔚蓝,体味“曾经沧海难为水”……
“要开始了,赶紧回来。”电话那头父亲的声音。
程式。
敬酒,伴郎往我酒杯里倒了一些“红酒”,我知道那是做过手脚的可乐。颖说“今天他不能醉”我说“那我替他醉”于是自个儿换了真的红酒,喝了个痛快。
父亲说,人喝醉的结果是对某段时间的失忆。如此说来,我确信我那天没有醉,我对一切都记得那么的清楚,为什么大家会说我醉了?
我明明记得婚礼结束诺坚持要亲自送我回家,我清楚记得他离开时颖的八颗牙齿,我记得我吐脏了他的lexus,我记得他背我上楼,扶我上床,陪我漱口,替我盖被,我记得他留在我唇上的温度……
我醉了。
我没有睁开眼,没有回应。小说里,这样的日子偷吃禁果是浪漫的,激情的,但那毕竟是小说,抑或相比小说的主人公,我少了种叫做勇气的东西。
唇上的那股温暖渐渐离去。
懦弱。两个人。
原来人闭着眼睛也可以流泪。
睁开眼,左手的戒指已不再,右手的无名指多了枚婚戒,57号,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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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身,正对着一张俊秀的脸:剑眉,高高的鼻梁上安静的架着无框眼镜,清澈的眸子躲在擦得很干净的镜片后面,胡子刮得很干净,肤质很好。
定格的一瞬,我竟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抢在他前面开口:“我来还书,不好意思,没打招呼就借走了,耽误你看了,真不好意思。”语速很快,因为紧张。
凡事诚为先,在那双平静的眸子变成火海之前,先发制人无疑是防患于未然的最好形式。
“呃,没事儿,我不急用。”——多么善良的同学啊!我心中一边感激涕零,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被打或者被扭送相关机构面对一个踩着4cm高跟鞋的女教导主任之类的人物。
“那我走了,byebye”——不容你变卦,俺老孙先走了。
“你哪个学校的?”他冲我喊。
瞬间冷汗爬满背,转过身,“X中”——难道他认识我们教导主任?!后果很严重!!
“不错,早点回家”他露出一排皓齿。
白羊座的人是好奇的。冒着被翻盘的风险我还是端详了这个英气的过客,相比我略带时尚的装扮,伊蓝色粗布裤子,格子上衣的装扮可谓中规中矩。如果《现代汉语词典》有图文版,那么斯文或者书生的配图一定是他。
挥一挥衣袖,彼此的背影缓缓出画。
回家的路上自言自语:“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那时候对于帅气男孩子的感觉自我评价为羡慕成分居多,也许是自己皮肤差一些的缘故,遇到这种白净帅气的男生总是想靠近,心理上归结为物以类聚。当然,那个海滨城市里肤质好的男生少之又少,也许是气候的缘故,以至于回到北京后遇见那些个巴蜀男女,总是不厚道的想拿着放大镜上去找毛孔。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处在一种犹豫的状态——去不去医学院自习。作为自己学习效率最高的风水宝地,放弃实在是可惜,但冒着被K的风险贸然行事,显然不符合鄙人处事风格。
顶着乌云的日子和旧女友划清了界限,就是那个演戏的,和新女友纯洁的发展到了拉手——那双手那么的柔软细腻,以至于触摸的瞬间就有犯罪的冲动(当时她未成年),不过因为是拉起她的手飞奔进学校(快迟到了),所以外部环境否定了犯罪的可能。
至今无人打破那触感记录。男人的手怎么保养都不能和女人并驾齐驱。
顺便提一句,一年后那个演戏的进了音乐学院,升级为我大学时代的梦魇。毕业后去向不明,留下其产下某业内人士私生子的传闻。直至几天前在QQ上偶遇,问我是谁,不答,在北京么,不答,一夜情么,省略号。她显然不记得我的QQ,戏子终究是戏子。借此进一步肯定自己看人很准的特点——第一次见她时,Gary问:“怎么样?”答:“bitchy……”
两周之后,我又坐在了那个宽阔自习室的角落里,听着相同的曲子,做着今天看来大同小异的练习题。
一个月,我没有再遇到那个男生。
两个月零一周,我们成了好朋友。
六年后,我在他的婚礼上喝得不省人事。
(未完待续)









